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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关于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3-16 16:22:03   来源: 市局监察室   浏览次数:401  字号:  【关闭窗口

明农党组〔2016〕6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2016年3月15日

 

 

 

中共三明市农业局党组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聚焦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农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主要任务及分工

(一)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1.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对上级党委和本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肃处理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纪严肃性,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氛围。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2.贯彻“五抓五看”,推动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省委尤权书记提出的“五抓五看”要求和省、市委《关于深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暂行规定》。督促机关党支部及下属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的日常督导。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二)持续正风肃纪,扎实推进作风转变

3.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持不懈反对和纠治“四风”。 紧盯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定期通报查处情况。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  浩  

(三)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4.开展党规党纪学习。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一年组织1-2次集中学习。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开展对党章、新《准则》、《条例》和修订后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熟知市纪委编发的《应知应会知识》,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党规党纪比学、促学活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领导:曾荣儿  

5.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针对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分层分类施教机制,采用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剖析近年来农业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纪,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  浩  

6.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化机关廉政文化建设,重视家风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把廉洁自律意识内化为精神追求、行为准则,外化为自觉行动,着力构建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支部

责任领导:曾荣儿  

(四)将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纪律审查

7.运用好“四种形态”,加大执纪监督问责力度。坚持以 “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格纪律审查,坚持抓早抓小,落实谈话提醒制度、约谈制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  浩  

8.支持和保障派驻纪检组开展纪律审查工作,特别是完善廉政谈话提醒机制,加强任职廉政谈话、信访谈话、巡视谈话、审计谈话、案后整改谈话、廉政责任谈话,对发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打招呼、拉袖子、咬耳朵,防止轻微变成严重违纪走向违法,小错酿成大祸。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9.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一案双查”,对违反党的六大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责任单位:局党组

责任领导:郑加录  

(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10.加强扶贫和各项惠农项目的监管。积极与财政、审计部门配合,加强对扶贫和各项惠农补贴项目的监督管理,着力发现和整治在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使用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有关科室

责任领导:各有关领导  

11.加强农村“三资”监管。着力发现和整治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和资源,贪污侵占、私分挪用、挥霍浪费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送礼等问题。

责任单位:经管站

责任领导:罗银根

(六)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12.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及时修订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防控措施、责任,加强对防控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本局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会议培训、差旅和办公用房等方面配套制度,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小坚  

13.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三重一大”项目集体研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任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项目的监管。

责任单位:驻局纪检组、监察室

责任领导:陈 浩   

14.加强财务监管工作。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规范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加强审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

责任单位:办公室

责任领导:王小坚

三、主要措施

(一)落实领导责任。局主要领导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站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责任。局党组成员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责任分工,经常检查指导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寓于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责任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其中,责任单位中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会同各参与单位研究制订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参与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团结协作,认真抓好工作的落实。

(三)抓好督促检查。驻局纪检组、监察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党组的参谋和助手,充分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解、督促和落实,对属于牵头抓的工作,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完成,属于职能部门牵头抓的工作,要督促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年底前,驻局纪检组就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向局党组作专题汇报。对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印发


作者/转载人:巫国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