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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16个行政村省级生态村通过验收

发布时间:2011-11-21   来源: 明溪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1795  字号:  【关闭窗口
     11月15日,由三明市环境监测站高级工程师汪凤娣为组长的验收专家组,在市环保局副局长岳建民带领下,到我县开展省级生态村验收。
  这次申报验收的行政村共有16个,他们分别是:城关乡王桥村,盖洋镇盖洋、林地、衢地,夏坊乡夏坊、李沂,枫溪乡枫溪、官坊、熊地,胡坊镇福西、奋发、洋地、朱南坑和夏阳乡旦上、下坂、俞云坂村。验收会在县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验收组认真观看创建专题片,审阅创建工作总结、技术报告和创建指标相关档案文件,进行现场咨询。
   据了解,检查验收组已分别于11月14日和10月17日——18日深入16个行政村,对这些行政村创建省级生态村工作进行现场检查。通过审查申报材料和现场检查,检查组认为:这些乡镇及行政村领导都能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目标明确,机制比较健全,责任落实,宣传深入,措施得力,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提供的验收材料比较全面、完整,各项指标达到省级生态村考核要求,根据省级生态村创建工作考核验收有关规定,同意16个省级生态村通过验收。同时,检查组对工作中和申报材料中的不足提出具体的整改要求。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在国家生态示范区的基础上,大力开展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目前已有省级生态村5个,省级生态乡镇6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乡镇通过验收1个,通过创建,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不断提高,城乡环境面貌得到根本改善,人与自然环境相处更加和谐。


作者/转载人:赖七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