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全县135 个村全部完成人员配备调整工作,均建立村民民主理财小组。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对村级财务收支实行“三审制”,即村财收支须经村书记、主任严格审批,再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会计入帐,最后经乡(镇)经管站抽查审计,确保村财开支合理化和规范化;制定《将乐县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推行“村财乡(镇)托管”,已有13 个乡(镇)129 个村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三是拓展监督渠道。严格村务决策听证制度,已召开村务决策听证会277 场、村民代表会议612 场,征集到各类意见建议1562 条,确定新农村建设项目1127 个;定期检查村务公开的落实情况,每个季度召开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对上一个季度的财务收支、重大村务等进行说明;通过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作者/转载人:林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