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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三明市委 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4-11 9:07:28   来源: 市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2688  字号:  【关闭窗口

近日,中共三明市委、三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公布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
1.准确把握乡村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对三明的嘱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一系列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中促进机制活,在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促进产业优,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中促进百姓富,在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中促进生态美。全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特色现代农业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持续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农村水电路气和信息化全面提速;农业农村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农业农村改革“四梁八柱”基本建立;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取得决定性进展,国定贫困人口基本脱贫;农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显著加强;党的基层基础更加牢固,农村社会更加安定稳定。农业农村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和“三农”工作积累的丰富经验,为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乡村是一个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我们必须抓住这一历史契机,顺势而为,乘势而上,不断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2.增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要求我们更加重视“三农”工作。从全市看,农业发展质量效益还不够好,乡村建设管理水平还不够高,农民持续增收幅度还不够大。因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矛盾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新时代意味着新起点新要求,新时代呼唤着新气象新作为。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全市上下要在思想上走进新时代,要在行动上贡献新时代,以发自肺腑的深厚感情、滴水穿石的努力实践、马上就办的实干作风、确保过硬的从严要求,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新篇章。
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
3.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作出新贡献。
4.目标任务。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2018年,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增长4.5%;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好局、起好步。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成效持续巩固,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5.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各级党组织在农村工作中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切实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全市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培养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准确把握乡村振兴的科学内涵,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科学把握乡村的差异性和发展走势分化特征,注重规划先行、突出重点、分类施策、典型引路。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不搞层层加码,不搞一刀切,不搞形式主义,久久为功,扎实推进。
三、围绕产业兴旺,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
6.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保障粮食安全,就是要千方百计巩固和提升粮食产能,千方百计确保粮食安全责任制落实。2018年完成133.5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划定,2021年完成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科学制定全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32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5万吨以上。发挥建宁国家杂交水稻种子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制定全市统一的制种基地管理办法,探索划区生产制度,加快编制《三明市“中国稻种基地”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2年)》,扶持一批国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落实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双平衡。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山垅田复垦改造,大力实施粮食产能区增产模式攻关与推广项目。加强优质稻新品种示范基地建设,建立优质稻生产基地25万亩以上,带动推广100万亩,扩大专用甘薯、马铃薯品种覆盖面。继续在宁化、尤溪开展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落实地方各级储备粮食订单收购直接补贴和水稻最低收购价格政策。加强储备粮管理,推进科学储粮、绿色储粮技术,加快推进现代化粮库建设和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加快实施“优质粮食工程”。
7.做大做强做优特色农业产业。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高优粮食、绿色林业、精致园艺、生态养殖、现代烟草等五大特色产业和20条特色农产品产业链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三元、明溪、大田、宁化等省级富晒重点县培育富晒产业,到2020年五大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增加值达到320亿元。种植业着力优化品种出特色。茶叶产业方面,以大田等为重点鼓励茶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4.31亿元;蔬菜产业方面,提高设施栽培比例和水平,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在大田、尤溪、永安、宁化等中高海拔山区,大力发展夏秋高山蔬菜,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14.07亿元;水果产业方面,大力发展早熟梨、早熟柑橘、猕猴桃、黄桃等特色果类,突破加工环节,推广标准化、规模化生产,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6亿元。烟叶产业方面,突出翠碧一号特色烟叶,促进烟叶提质增效,2018年实现总产值12亿元。林业着力优化产品挖潜力。林竹产业方面,加快海峡两岸(三明)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建设,推行“以竹代木”,重点发展竹板材、竹纤维、竹缠绕、竹家具、竹工艺开发等,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45亿元;林下经济方面,重点扶持泰宁铁皮石斛、永安金线莲等产业发展;花卉苗木产业方面,进一步调减产能过剩的观赏苗木,加快发展适销对路的鲜切花、盆栽植物、新优苗木和食用药用工业用花卉等,积极推进清流、明溪传统优势花卉重点县稳步发展,大力扶持沙县等新兴县加快发展,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25.2亿元。油茶产业方面,抚育油茶30万亩,改造油茶低产林分10万亩,2018年实现总产值16.3亿元。养殖业着力优化结构找增量。严格控制生猪养殖总量,做强蛋禽产业,加快发展草食动物,在大田、将乐、清流等地新建一批规模化设施蛋鸡场,在尤溪、沙县等地新建一批肉羊养殖基地,在建宁等地新建牛养殖基地,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9.11亿元;水产产业方面,加强设施渔业发展,扩大鳗鱼养殖规模,2018年实现新增产值1.5亿元。
8.实施项目带动促进产业集聚。坚持按全产业链路径,不断提升“一区三园”建设水平,推进12个省级、13个市级、40个县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加快形成省、市、县三级产业园共同发展、梯次推进的发展格局。强化项目带动,优选产业项目,2018年-2020年实施农林水重大项目58个,新增投资164.66亿元。重视发展农产品加工,开展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工程,鼓励支持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不断提高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能力和农产品入市品级。开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推进建宁县和尤溪县汤川乡等7个乡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作,支持建宁创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推动建宁贡莲小镇、清流林畲桂花小镇等省级特色农业小镇创建工作,打造一批市级农业特色小镇。
9.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坚持把绿色发展导向贯穿农业发展全过程,逐步形成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与生产生活生态相协调的生态农业发展格局。强化耕地土壤污染监测与管控,做好第二次全国农业污染源普查。继续实施“地力提升1112工程”,全面落实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减量化行动,以粮食产能区为重点,推动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比上年减少3%。探索建立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及鲜切花种植土壤改良方案。充分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完善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建立养殖场台帐制度,健全乡镇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快建立规模养殖场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试点和烟秆综合利用,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8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0%,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80%。全面完成全市养殖水域规划,科学划定江河湖限捕、禁捕区域。全面取缔街面水库水产网箱养殖,推广工厂化养殖、池塘循环水养殖,在街面水库、安砂水库等大力推广泰宁金湖大库面生态养殖模式,鼓励创建综合种养示范区。
10.全面推进质量兴农。坚持品质提升,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深入实施种业创新工程,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加快选育一批优质、专用、地方特色新品种,做好国家、省级农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工作,提高高档优质稻、大棚蔬菜、高山蔬菜以及出口创汇高效蔬菜品种及地方特色蔬菜品种、优质专用旱作新品种的覆盖面。强化科技支撑,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园建设水平,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推进农业机械化。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创建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和“1333”行动计划,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逐步加强农业生产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认真做好农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宣传推广、使用指导和转化落地工作,支持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产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2018年全市建立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290个以上,力争到2020年规模生产基地全部实现按标生产。加大“两检合一”“检打联动”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县、乡、村”四级管理体系,确保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达98%以上。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平台建设,推动农药、兽药、饲料、肥料等投入品购、销、用全程监管。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电子化管理方式,推动进入批发市场、连锁超市主要农贸市场的农产品全部实现“一品一码”。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无缝对接,加强农产品市场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以市、县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生鲜超市为骨干,微型菜市场、社区菜店、网上菜市场、限时菜市场、周末蔬菜直供点等为补充的流通体系建设。优化县乡冷库布局,提升冷链物流服务能力和水平,改造、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
11.加快发展数字农业。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加快物联网、大数据、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生产全过程的应用,推广一批节本增效农业物联网应用模式,熟化一批关键技术和成套设备。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农机作业服务等方面,探索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及推进路径,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智慧园建设,重点在设施农业高端农产品生产、规模化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以及农业机械装备、农业大数据分析决策等领域建设一批省、市、县级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加快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到2020年实现益农信息社主要行政村全覆盖。拓展完善“12316”平台功能,发展“互联网+农业社会化服务”模式。推进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建设,培育一批电商示范村、示范服务站,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
12.扩大农业对外开放与闽台合作。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引导泰宁科荟种业等有实力的龙头企业“走出去”,通过技术合作、设立境外展示中心和销售网点等方式拓展国际市场,带动优质农产品出口。发展跨境电商,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专业展会,拓宽农产品出口渠道,培育出口品牌。深化明港澳经贸合作,推动投资商与本地企业进行嫁接改造、兼并重组。深化明台交流合作,办好“11•6”林博会,支持清流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做好与台湾农业技术、新品种与管理经验嫁接,鼓励樱花、兰花等优势台湾品种种植基地创建特色农业小镇。推动明台乡村基层往来,吸引台湾青年农民来明投资、创业和发展。
13.打响“生态三明•绿色农业”品牌。着力培育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与开发利用,2018年新增“三品一标”农产品20个以上,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累计达到400个以上;全市“三品一标”生产基地的面积或产量占全市农产品的40%以上。实施农特产品龙头品牌创建提升工程,积极推进农业品牌产业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农业品牌退出和递补机制,探索建立农业品牌信用担保机制。开展产业兴村强县行动,继续引导有条件的村镇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支持各地培育、创建一批区域特征明显、产业优势突出的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福建名牌农产品和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继续打造“尚书品”、“食尚三明”等公共品牌,打造“清流豆腐皮”、“宁化河龙贡米”、“永安飞桥莴苣”、“建宁莲子”、“尤溪沈郎乡茶籽油”、“明溪淮山”等一批区域公共品牌,抓好尤溪金柑、建宁黄花梨等特色果类品牌发展。市级财政每年(2018年-2020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用于设立农业品牌创建专项资金。2018年创建成1个省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2个福建名牌农产品和3个出口食品农产品品牌。统筹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各类新媒体,探索创新农业品牌建设报道方式方法,积极挖掘各地农业品牌内涵,讲好品牌故事。
四、围绕生态宜居,建设清新富饶美丽乡村
14.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2018年全市启动125个村庄环境整治,打造12个美丽乡村示范村,重点推进污水治理、垃圾处理、裸房整治以及农村公厕新建改造等四项工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梯次推动乡村山水林田路房整体改善。引导农民树立集约建房的住房消费理念,简化审批程序,落实用地保障,实施全域管控,遏制违章建设。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乡镇每年安排新建改造57座,到2020年共新建改造171座,实现乡镇所在地公厕全覆盖,基本实现每万人有3-4座公厕的目标;每年新建改造120座以上农村公厕,到2020年共新建改造365座,使全市所有创建美丽乡村的村都至少有1个冲水式卫生公厕。将农村公厕的管护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
15.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把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及生态服务功能,形成全面的生态系统安全格局。探索建立健全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的边际产能。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功能区水质监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积极打造河长制升级版,建立并落实湖(库)长制。落实水电生态电价政策,建立覆盖全市、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河道岸线的划定和保护。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健全水生态保护修复制度,组织开展东牙溪水库、金湖、街面水库、安砂水库水体生态修复等。开展国土绿化行动, 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全面启动林业PPP项目,2018年全市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8.8万亩。全面推进水土保持生态治理工程建设,推进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重点加快三明生态工贸区安全生态水系示范区建设,推动沙县、建宁县综合治水县建设。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推动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强化林业生态红线保护,落实森林、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等管控制度,继续加大湿地保护力度,推进建宁闽江源国家湿地公园、永安龙头国家湿地公园等建设。探索天然林赎买机制,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把所有天然商品乔木林纳入保护范围。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建立成果巩固长效机制。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立健全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16.打造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实施乡村旅游“十镇百村”提质和乡村旅游扶贫升级行动,认真开展全国休闲农业(渔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基地),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福建省休闲农业示范点、福建省最美休闲乡村、福建省水乡渔村等创建活动。开展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和“绿野乡居”民宿创建,深入挖掘文化遗产、民俗文化、农事节庆等人文内涵,制定休闲农业精品路线,建设一批将现代农业、文化创意、旅游观光、休闲娱乐、养生度假、美丽乡村建设等融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的田园综合体或具备部分田园综合体功能的农业主题公园,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施“旅游+”模式和“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推动乡村旅游与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完善乡村旅游奖励扶持政策,全面推进泰宁、尤溪、建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
17.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提升改造农村自然灾害避灾点,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村社区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实施常态化水库除险加固,突出抓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因地制宜推进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完善大中小微并举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推动“智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水利信息化。落实防汛责任,开展防汛防台风标准化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强化森林专业消防队伍建设,完善森林防火预警体系,强化特殊时期党政主要领导带班制度。强化动(植)物疫病防控,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努力确保全市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植)物疫情。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加快推进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强田间管理,强化抗灾技术指导,加强农业、林业、烟草、气象、水文、水利等部门沟通联系,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加强渔港避风能力建设。
五、围绕乡风文明,繁荣兴盛农村文化
18.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坚持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三管齐下,丰富道德教育内容,创新道德教育形式,用好“文明大讲坛”和村民道德评议会,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不断丰富文明村镇创建载体,深化星级文明户、“讲文明树新风”、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评选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大力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深化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开展移风易俗“一县一专项”整治,遏制大操大办、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树立文明乡风,培育一批如将乐常口村、尤溪桂峰村等乡风文明示范村。抵制封建迷信,加强农村科普。开展新一轮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到2020年县级以上文明村、文明乡镇比例达到50%以上。
19.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三明独特的红色文化、客家文化、闽学文化、抗战文化等实施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振兴工程,切实保护好优秀农耕文化遗产。加大对中央红军村、闽学文化村、传统古村落、历史文化名村、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与投入,鼓励农村文化中心户、文化大院和文化祠堂建设,推进乡村学校“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建立文化展演展示平台,组织乡村文艺社团和文化能人参与广场文化、文艺汇演、文化节庆等专场演出,把乡村优秀文艺节目纳入政府采购演艺资源库。支持优秀乡村工匠建立工作室,开展技艺传承等活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重点,推进历史文化、传统文化传承教育工作,并推动其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鼓励乡村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传统项目传承人等到乡村学校担任兼职艺术教师。实施戏曲振兴工程,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推进数字化保存和传播,开展戏曲进校园、进乡村。加强地方戏曲保护研究,深入开展地方戏曲普查,实施三明濒危剧种、曲种抢救工程和名艺人“薪传计划”,积极挖掘恢复优秀传统剧目,保护传承泰宁梅林戏、永安大腔戏、沙县肩膀戏、尤溪小腔戏、将乐南词、清流三角戏等特色戏曲。划定乡村建设的历史文化保护线,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历史建筑、农业遗迹等。
20.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乡村公共文化与城市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宣传文化、青少年活动、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综合服务功能。鼓励公共文化服务机构送书、送戏、送电影到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艺术普及、阅读欣赏、体育健身、科普法治等培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开展“周周有戏看”、“民俗文化展演”、“非遗展演展示”、“城里下乡,农村进城”、“村村串联”等惠民文化活动。鼓励群众自办文化活动,支持民间职业剧团、农村业余演出队开展经营性文化服务。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改革创新,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进一步完善 “半台戏”公共文化服务配送制度。建立市、县流动文化服务协调机制,深入开展“三下乡”等集中示范活动,组织开展流动舞台车文艺巡演等进基层活动。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完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艺术馆)、科技馆等文化事业单位流动服务制度。健全乡村社区教育、老年教育网络,到2020年,100%乡镇(街道)建立社区学校,60%以上行政村建立社区学习中心(点)。倡导全民阅读,开展多样化学习教育活动。
六、围绕治理有效,夯实农村基层基础
2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大抓乡促村力度,坚持支部引领和党员示范,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推行“跨村联建”做法,深化“住村工作法”,健全村级领导班子内部制度,规范村级议事决策程序。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实施“能人回引”工程,深入开展“亮承诺、晒成绩、评实效”活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推进农村本土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强村干部队伍规范化管理,落实“一定三有”政策,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完善选派干部驻村任职工作机制,实施第五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驻村第一书记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少数民族村应派尽派。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开展“村霸”问题专项整治。落实好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报酬待遇和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措施,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用好用足省级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政策,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自我保障能力。深化拓展党员“110”服务、“信誉党员”评选等做法,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加大农村党员远程教育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力度,提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稳妥有序推进不合格党员处置工作。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党务村务公开,加大“微腐败”“蝇贪”查处力度。
22.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做好新一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村级组织换届纪律专项督查,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格任职条件,拓宽人选渠道,优化班子结构。按照从实际出发和有利于工作的原则,积极推进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兼任村委会主任。深入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深入开展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实践,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主要目的民主管理实践,以村务公开、财务监督、群众评议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实践,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加强农村社区治理创新,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加大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推进“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维护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特别法人地位和权利。
23.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创新监管方式,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化解机制,规范仲裁流程和文书,实现仲裁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24.提升乡村德治水平。重视传承和弘扬优良习俗,挖掘创新乡村熟人社会蕴含的道德规范,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完善村规民约等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持续开展寻找最美乡村教师、医生、村官、家庭活动,广泛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评选表彰好媳妇、好儿女、好公婆等,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5.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开展新一轮综治平安创建活动,力争到2021年平安村居(社区)创建覆盖率达95%,平安家庭创建覆盖率达95%以上。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强化涉农纠纷化解。有效巩固和规范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拓展第三方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渠道。深化农村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和“保护伞”,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态势,铲除其滋生蔓延土壤。集中精力解决一批区域性突出治安问题,以点带面提升重点整治实效。加强反邪教阵地建设,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依法制止利用宗教干预农村公共事务,扎实推进无邪教乡镇(街道)创建。拓展延伸“雪亮工程”触角,完善农村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完善农村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加强易肇事肇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健全“一历五单”管理衔接机制。大力推进农村综治基层基础队伍建设,配强调委会、治保会、综治协管员、平安中心户长等基层综治力量;整合组织网格员队伍,实现从“单一岗位”至“一岗多能”转变。坚持深入开展农村综治(平安建设)“六进家庭”活动,开展“无犯罪村(居)、无涉毒村(居)、无赌博村(居)、无邪教村(居)、无群体性上访村(居)”等基层“五无”创建活动,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加强乡村综治中心建设,2018年实现省、市、县、乡综治中心全覆盖。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建设,2020年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网格化服务管理全覆盖并与综治中心联动运作,为广大农民群众搭建畅通快捷的服务平台和利益诉求表达渠道。
七、围绕生活富裕,增强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
26.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进一步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发挥 “互联网+就业”新模式作用,为农民工转移就业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岗位信息,提高就业质量。围绕我市支柱产业、主导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实际,开展一县一品就业创业工作品牌创建活动,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特色项目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帮助农村劳动力培训后转移就业。健全农民工创业创新工作推进机制,进一步推进台湾农民创业园和省级农民创业园建设,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入园创业。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支持办好县级职教中心主体校,创新农民工继续教育新模式,开展农民工技术技能培训。开展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企业主、农业科技人员、留学归国人员等各类人才回乡下乡创业创新。
27.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继续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畅通多元投融资渠道,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加快农村公路、供水、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建设效率和运营管护水平。坚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强化农村公路工作的政府领导,创新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机制,加强补齐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全面推行路长制,大力推动“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示范乡(镇)和生态示范路创建活动,提升“四好农村路”建设水平。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力争到2020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0%以上,集中供水率提高到90%以上。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2018年农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106%,力争到2020年达到99.8778%。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覆盖步伐,实现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宽带。
28.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探索城乡教育水平、低保标准一体化,着力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制度,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和缴费水平。进一步加强基层经办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村级信息化经办试点工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加大公共租赁住房有效供给,将进城落户农业转移人口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含村卫生所)设施设备双达标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乡村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治能力。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为妇幼、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稳定、长期的健康服务。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建成一批省级示范卫生乡镇和卫生村。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坚持公民办并举,面向农村特别是5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到2020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80所以上。持续深化农村学前教育支教、走教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继续建设一批普惠性幼儿园,到2020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85%。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进一步完善城乡中小学校布局规划,新建、改扩建一批乡镇中小学校,满足农村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实施城镇中小学扩容工程,2018年计划实施项目28个,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推进“全面改薄”项目建设,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及设施设备采购,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条件配备达到省定标准,城乡学校教学资源配置差异状况有效改善。继续实施小学“强基”、初中“壮腰”、高中“筑梦”和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推广宁化县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推进“书香”“墨香”校园建设,加强农村中小学质量监测,逐步推行以城带乡的“总校制”办学改革,整体提升农村中小学校办学和管理水平。加快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农村学校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规范农村中小学生托管,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和困境儿童保障体系,完善儿童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推进医教结合及普特融合教育。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适当提高寄宿制学校、规模较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水平,巩固完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八、围绕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29.精准聚焦贫困对象。加强动态管理,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进退机制,完善记录贫困村、贫困户基本情况、帮扶措施等信息,筑牢精准基础。指导各地制订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和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分年度有序退出计划,确保所有重点县、重点乡和贫困村如期摘帽,与全市同步进入小康。2018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完成2650人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
30.精准实施帮扶措施。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产业、就业扶持,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通过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帮扶方式,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让贫困户从生产发展、就业创业中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通过资产收益扶贫,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落实完善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实施大病救治专项工作,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稳步推进扶贫小额信贷担保,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稳定信贷覆盖面和信贷规模,做到应贷尽贷,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惠及贫困户达9000户以上,发放风险担保贷款余额保持在3.5亿元以上,对贫困户覆盖面保持在50%以上。扎实开展雨露计划培训,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严格对照“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因户施策,通过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养老保险扶贫、低保兜底,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老有所养、生活有兜底,切实提高脱贫质量。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创新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扎实推进资产收益扶贫工作。
31.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统筹推进扶贫改革试验区总体工作,加快推进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创业就业、贫困村特色产业扶贫、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贫困村项目帮扶、贫困村党建扶贫等16个方面体制机制的创新,加快推广资源资产收益扶贫、生态扶贫、贫困村村财增收行动等方面改革经验,到2018年底全面完成试验课题任务并出成果。推进城市精准扶贫,加大城镇困难家庭帮扶力度。进一步探索城乡统筹机制,推动扶贫工作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着力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
32.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强化县级党委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总指挥部的关键作用,脱贫攻坚期内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市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党政正职要保持稳定。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科学确定脱贫摘帽时间,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完善扶贫监督考核机制,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评,落实省市两级对县及以下的考核每年原则上总量不超过2次,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在线监管系统作用,对扶贫资金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进一步加强扶贫队伍建设,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九、强化改革创新,激发乡村振兴新动力
33.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适度规模经营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推进全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数据库应用平台建设,稳步推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网签管理,健全承包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确权登记制度。因地制宜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引导和鼓励开展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互换并地等多种形式流转;引导土地经营权流向种田能手和新型经营主体。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力争至2020年,每年创建县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50家,每年培育县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50家。健全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社、家庭农场示范场分级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做到有进有退。支持新型经营主体提升地力、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法依规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融资等。
3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预留少量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零星分散单独选址的农业设施和乡村旅游设施等建设。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工作成绩突出的县、乡,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奖励。
35.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2018年省级以上试点县(市)以及梅列、三元基本完成清产核资和成员身份确认,沙县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20年全市基本完成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
36.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进林业金融改革创新,继续推广福林贷、邮林贷等普惠林业金融产品,做大林权抵押贷款总量。进一步推进林业经营模式创新,提高林业经营组织化程度。推进林业产权制度创新,抓好金山林权流转经营有限公司运营,让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林业;抓好林业产权“三权分置”改革,探索林木权登记发证工作,进一步推动林权流转经营。推行重点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推进林业生态保护机制创新,完善生态林补偿机制。推进林业经济发展方式创新,加快产业融合发展。推进林业管理体制创新,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加强乡镇林业站建设,夯实基层基础。
37.健全支持小农户发展的新机制。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加大对小农户的支持力度,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拓展小农户增收空间。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引导小农户从分散生产转向有组织有规模生产,共享规模经营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强化对小农户生产的多元化专业化服务保障。推广多形式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推进专项服务和全方位综合服务协调发展。根据小农户生产最薄弱、最需要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在提升农机、植保、农资供应等服务的基础上,大力发展市场信息、绿色生产技术、农产品初加工、营销等经营性服务,解决小农户生产经营保障问题,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发展面向小农户的普惠金融,拓宽小农户生产的融资渠道。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供销社、财政局,市人民银行,三明银监分局
38.统筹推进农村各项改革。探索深化农垦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国有农场加快实施公司化改革,扶持垦区职工发展自营经济,2018年年底前,将国有农场所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纳入地方政府统一管理。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机制,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水利工程管养分离,探索河道管护新模式。继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提升基层社。深化农产品收储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受益地区与保护生态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通过资金补偿、对口协作、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建立横向补偿关系。继续探索构建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种类,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
十、强化人才支撑,汇聚乡村振兴力量
39.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实施新型职业农民激励计划,继续推进新型职业农民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农业学校、林业学校、社会培训机构和农村实用技术远程培训平台作用,开展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培训,构建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的培育制度,着力培养一支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创新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模式,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
40.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统筹使用基层编制资源。落实中央、省上基层干部队伍优惠政策,不断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贯彻实施“智惠八闽”百名专家服务乡村振兴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重点引智项目申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和基层成长计划,继续实施引进生、选调生、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计划,引导和鼓励各类人才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优化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适当提高基层事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拓展农村专业人才职业发展空间。鼓励农村专业人才长期坚守农村基层一线工作,全面落实在农村工作满25年且仍在农村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已取得职称资格的,可不受岗位职数限制直接聘任。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稳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加大农村教师补充力度,实施教师补充资助计划,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任教。加快乡村医生培养,采取“订单定向”培养方式,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结构。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进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落实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政策,加强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支持地方中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
41.鼓励各类人才到乡村创业创新。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技能帮扶、志愿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实施各类工程技术人才回归创业工程,鼓励明籍在外工程技术人才回乡创业创新,在研发项目立项、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以倾斜支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农村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为投身创新创业人员提供人事政策保障。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积极引导农村大学生和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通过落实优秀创业创新项目评选、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返乡人员创新创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权益。健全种业等领域科研人员以知识产权明晰为基础、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
十一、强化投入保障,拓宽乡村振兴融资渠道
42.坚持将“三农”投入作为财政支出优先领域。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优化财政支农投入供给,分类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以部门为单元探索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赋予县级整合权限。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率,做好涉农项目前期工作,加强涉农项目库建设,加快涉农预算执行进度,减少财政资金结余结转,盘活涉农沉淀资金。实施支农资金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支农资金正向激励。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
43.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机制。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力度,涉农贷款增量要逐年提高,涉农贷款增速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继续推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力度。创新“三农”信贷期限管理、还款方式,有针对性地创新推广农村集体产权、林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农业商标权抵押按揭等新型业务,推动面积较小的小产权林权抵押贷款的推广应用,将村级融资担保基金模式引入到农业农村各领域,唤醒农村生产与生活中沉睡的资本。推进永安“福田贷”试点、沙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推动和规范发展村级担保合作社、互助担保基金,支持依托产业、身份等纽带发展农村信用共同体融资。推进农村金融与农村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动金融机构发展普惠金融。加强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建设,到2020年行政村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在贷款利率、额度、手续等方面给予差别化政策优惠,体现守信价值。积极探索拓展绿色债券承销、节能减排顾问、环保咨询等绿色金融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开展“三农”信贷资产证券化,鼓励林业信贷资产证券化,优先盘活绿色信贷存量资产。探索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等农业保险种类,提高农业保险覆盖面。推动农村家庭财产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涉农普惠保险发展。
44.引导社会资本投向乡村振兴。加快建立乡村振兴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用好人民银行抵押补充贷款(PSL)资金,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积极探索生产订单和农业保单融资、股权债权融资等多种方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领域主体和项目发行各类企业债券。鼓励县、乡政府和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基金,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积极发展投贷联动业务。加大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十二、强化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45.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工业农业一起抓、城市农村一起抓,把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体现到各个方面。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落实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委书记要下大气力抓好“三农”工作,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切实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党的农村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报告制度,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建立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大力宣传各地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丰富实践,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
46.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注重选派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进入县、乡两级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确保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干部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坚持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坚持政治标准,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形成干部人才向农村基层一线流动的用人导向。
47.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三明乡村振兴规划(2018—2022年),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加快编制具体规划或实施方案,明确到2020年和2022年的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推进乡村振兴,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拿出勇气,拿出干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进取姿态,以更高的标准、更细的举措、更实的作风,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三明”而努力奋斗!


作者: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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