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机构概况
|
农业要闻
|
政务公开
|
科技广场
|
热线服务
|
市场资讯
|
创建活动
|
新农村
|
专题报导
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新农村 » 新农保 » 正文

建宁县农村计生户在新农保中享受优待补助

发布时间:2010-10-12   来源: 建宁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5735  字号:  【关闭窗口
  建宁县是今年全国17个新农保试点县之一。该县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制订了《建宁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对计生户参保给予优待补助。特别是对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每人每年30-50元缴费补贴的基础上,省财政再增加20元缴费补贴;对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农村45-59周岁生育两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再优待补助50元。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