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强领导。成立基层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乡(镇)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2.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对我县水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立项和资金扶持,同时县财政部门把县、乡(镇)两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核定为财政供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人员工资和所需经费要给予保证,并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基层站改善公益性推广机构的工作条件和服务设施。协调乡(镇)加大对农技推广经费的投入,不断增强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
3.依法维权。加强公益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平调和流失。对现有乡(镇)渔业技术推广机构的资产进行评估认定和资产核资,确保公益性渔业技术推广机构拥有相应的推广设施条件。
作者: 赖美丽 陈志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