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永安市农业局到永安市大湖融发种禽场开展农业“三品”综合检查。
主要检查企业养殖环境、生产操作规范、兽药管理与使用、休药期及生产记录等方面相关制度的落实及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使用氟苯尼考、恩诺沙星等禁用药品的违规行为。向企业发放《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蛋鸡和蛋鸡产蛋期禁用的兽药种类》、《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等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督促其限期整改。
通过检查,切实增强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进一步强化“三品”证后监管,切实有效防范风险、消除隐患,维护“三品”农产品品牌公信力。
作者: 邓春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