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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6-26 9:34:11   来源: 市茶叶站  浏览次数:1718  字号: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农业(茶业)局:

 根据《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明农〔2018〕145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茶叶质量安全水平,制定了《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现将《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5日

 

 

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工作意见

 

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是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加强我市茶园用药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茶叶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茶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茶叶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督促茶叶生产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打击在茶叶生产过程中滥用农药而导致农残超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茶叶产品的卫生安全,确保抽送检茶叶的合格率高于其他农产品的平均水平,促进全市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重点

以尤溪、大田、宁化、沙县、泰宁、清流等产茶大县为重点区域,以整治禁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使用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抽查,重点打击违法违规使用三氯杀螨醇、氰戊菊酯、灭多威等禁限用农药行为,严格控制吡虫啉、啶虫脒等水溶性农药,整治不合理多次使用天王星(联苯菊酯)、噻嗪酮、噻虫嗪等农药的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 加强监管

各县(市、区)的茶业主管部门要重视茶叶农残超标专项整治工作,并结合做好日常监管,建立考评制度,将茶叶质量安全监管纳入年终的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各个生产环节的监管,从投入品到生产加工以及包装销售全过程把好关,对监管工作不力、问题出现较多的部门给予通报,对使用禁用农药或滥用农药的企业,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移交司法部门处置。

(二)抓好培训  科学防治

1、开展多形式的技术培训。加强茶叶安全生产技术的培训,普及科学用药知识。一是集中培训授课,茶叶主产县每年应在茶农空闲季节集中举办1—2期以标准化茶园管理、茶叶安全生产、绿色防控技术等为主题的技术培训班;二是做好标准化茶园的示范推广,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组织茶企技术人员观摩和交流;三是积极组织龙头茶企、合作社、茶叶大户参加省、市等业务部门举办的茶叶质量安全技术培训。

2、发放病虫害防治的技术资料。各茶叶主产县及茶叶生产企业,可参照2017年12月市局编发的《茶树病虫害防治手册》作指导,结合茶叶生产实际情况,根据《手册》中推荐使用农药清单、农残限量标准、防治方法以及禁用农药目录等内容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同时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普宣传,密切注意国标和茶叶进口国对农残限量标准的动态变化,及时应对调整。 

3、强化茶园科学管理,推进茶叶标准化生产各县要依托茶叶标准园、现代茶业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倡导茶树健身栽培,采取适时修剪和分批采摘,做好冬季清园。对高度密植应有规律地采取疏密改造,对过度矮化茶园应注意留养重塑树冠,完善茶园基础设施,改善茶园生态。

4、积极推广茶树病虫害综合防治,强化绿色防控技术应用。要结合生产实际,积极采用农业(修剪、采摘、清园)、物理(粘虫板、杀虫灯)、诱导(性诱剂)、生物(以虫治虫、以菌治虫)、化学(推广植物源、矿物源等农药)等综合防治技术,控制茶树病虫,减少茶园用药,有条件的可探索建立茶树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培育茶树病虫害专业防治服务组织。

(三)健全追溯平台,实施检打联动

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平台、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加大茶叶投入品的监管工作力度,完善农资市场准入制度和进销台帐制度。借助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推进重点茶企业的生产的备案管理,建立茶产品“生产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的“从茶园到茶桌”全程质量监管体系。

要实施茶叶质量安全例行监测与监督抽查“两检合一”, 与市植保站、执法支队、农产品检测等部门配合,针对县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列入市级规范社名录的农民合作社的茶叶初制加工厂,组织开展春茶、秋茶农残两次抽检,实施检打联动。按照绿色食品茶叶的标准进行检测。计划11月中旬前全面完成专项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立即启动核查处置程序,责令生产单位整改并依法严厉查处,同时将问题产品纳入“黑名单”,进行公开曝光。

四、进度安排

1、动员阶段(5-6月):开展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农药科学使用知识,提高广大农民农药使用安全意识,自觉抵制禁限用农药进入茶园。

  2.实施阶段7-11月):对茶叶生产企业、茶叶合作社、茶叶经营户等进行监督检查,各茶叶生产经营单位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

3、总结阶段(12月):对我市茶叶农残专项整治进行总结。


作者: 刘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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