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总体目标是什么?
2017—2020年,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构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等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医疗和保险叠加政策效应,进一步减轻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使大病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有效缓解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
2、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保障对象有哪些?
(一)2016年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共计67.86万人,包括:扶贫开发对象45.48万人,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22.38万人。
(二)新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经省扶贫办、民政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确认、汇总后的新增扶贫开发对象和省定扶贫标准下的低保对象。
3、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具体补助方案有哪些内容?
(一)医疗叠加保险“第一道”补助。保障对象在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目录内”医疗费用,按分别不超过7%、11%、14%、15%的比例叠加报销,叠加后报销比例的上限省、市、县、乡四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70%、90%、95%。
(二)医疗叠加保险“第二道”救助。对保障对象中,患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13种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集中救治患者的医疗费用,经叠加保险补偿后,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再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予以补助90%。
(三)保障对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个人缴费部分,由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基金承担。
4、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方案执行期限到什么时候?
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政策从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作者: 政策法规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