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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防疫检疫 » 正文

《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7-9-21 9:18:00   来源: 市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3059  字号:  【关闭窗口

1、我省现行的农业植物检疫规章是什么?

答:我省现行的农业植物检疫规章是《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

2、我省现行的农业植物检疫规章是什么时候颁布的?

答:我省现行的农业植物检疫规章于2017年3月1日颁布实施。

3、《福建省农业植物检疫办法》的上位法有哪些?

答:主要有《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农业植物疫情报告与发布管理办法》。

4、什么是植物检疫?

答:植物检疫是以法规为依据,通过法律、行政和技术手段,对生产和流通中的感染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采取禁止和限制措施,以防止这些病虫杂草和其它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保障国家农业生产安全的各种措施的总称。

5、什么是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答: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是指国家有关植物检疫机构根据一定时期国际国内病、虫、草害发生分布情况和本国、本地区的实际需要,经科学审定后确定要采取检疫措施禁止传播蔓延的某些植物病、虫、草害。

6、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有多少种?

答:目前全国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有30种,我省补充规定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有2种。

7、哪些植物产品及货物必须实施检疫?

答:(1)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必须经过检疫;(2)凡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不论是否列入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名单和运往何地,在调运前,都必须经过检疫。

8、什么是疫区?

答:由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划定),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再由农业部公布的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发生区。

9、我省的省级农业植物检疫机构是什么?

答:福建省农业厅(省委农办)是全省农业植物检疫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其所属的福建省植保植检总站具体承担农业植物检疫工作。

10、乡、镇、街道有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吗?

答:没有。我省的农业植物检疫机构设置分为省、市、县(市、区)三级。

11、农业植物检疫机构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吗?

答:可以。发生特大疫情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植物检疫检查站。

12、《产地检疫合格证》去哪里开?

答:种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农业植物检疫机构。

13、没有《产地检疫合格证》,可以开《植物检疫证书》吗?

答:可以。未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的,自报检受理之日起15日内,经检疫合格的核发《植物检疫证书》。

14、已取得进境植物检疫许可证的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还要办理调运检疫手续吗?

答: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限由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或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出具)的农业植物或植物产品,在福建省内流通时不再实施检疫,但调入地疫情严重可能受疫情污染的仍需检疫。

15、农业植物检疫是否收费?

答:不收费。根据财税〔2016〕42号文,2016年5月1日起免征国内植物检疫费。

16、检疫不合格的应检货物应如何处理?

答:(1)退货;(2)改变用途;(3)销毁。

17、违反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答:(1)罚款;(2)没收非法所得;(3)责令赔偿损失;(4)其他处罚。

 


作者: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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