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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化县出台“稻种基地”建设扶持办法

发布时间:2017-7-18 17:07:25   转载来源: 市种子站  浏览次数:2871  字号:  【关闭窗口

为加快推进宁化县“稻种基地”建设,宁化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宁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化县2017年“稻种基地”建设扶持办法的通知》(宁政办〔2017〕58号),包括产业扶持、考核、奖励等扶持措施。根据扶持办法,宁化县将对种子企业、制种农户、家庭农场、制种专业合作社、乡镇负责人等进行奖励。

一是扶持种子企业。对在宁化县县注册的种子企业,且年实际制种面积达30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在完成加工厂房、仓储设施、实验基地建设的当年,且年实际制种面积达5000亩以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是扶持规模化制种。单个农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或在宁化县注册的种子企业土地流转承包且连片种植100亩以上的,每亩给予10元奖励。

三是落实水稻制种保险。落实三倍水稻保险制度,其中20%的保费由制种企业承担。

四是明确考核措施。将杂交水稻制种面积的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评,完成任务面积80%(含)以上的按比例得分;完成100%的得满分;完成任务面积80%以上的不得分。

五是制定奖励标准。完成任务面积80%(含)以上的乡镇责任人(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分管领导和农技站站长),每落实1亩制种面积给予3元奖励。

 

 


转载者: 李齐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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