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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市植保植检站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7-2-4 10:32:58   来源: 市局计财科  浏览次数:4926  字号:  【关闭窗口

 

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经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单位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植物检测检疫法规,开展农业植物检疫及疫情监控;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控制;植保新技术、新农药引进、培训、试验、示范、推广和技术指导。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植保植检站核定事业编制6人,实有人数4人,经费性质为行政事业经费。

三、单位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病虫预测测报工作,实时掌握病虫发生动态,及时发布病虫情报和农作物早、中、晚季病虫发生趋势,指导各地落实防控措施,保护农业生产安全。(二)开展专项疫情调查,主动掌握本市疫情发生动态,积极应对外来危险性有害生物传入频发的态势。(三)推进植保专业化防治工作的开展,根据我市的具体情况重点推广植保无人机的应用,在开展水稻病虫专业化统防统治的基础上,继续探索推向茶叶、果园、烟叶、蔬菜、竹林的专业化防治,争取到2018年底全市购置植保无人机超过100架,全市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达到45万亩。(四)落实农业五新中新农药、新药械、植保新技术的推广任务,加强科学用药技术培训和指导,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农药,力争全市新农药推广面积达62万亩次以上。(五)做好研究项目工作,认真做好飞桥莴苣规模化栽培中植原体病害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的成果申报。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2017市植保植检站收入预算为47.08万元,其中:当年一般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18万元,大盘子专项支出1.9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0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4.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0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7.08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人员支出(213010134.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等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1301015.0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工作人员的公用经费、汽车经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三)行政性专项支出(21301018万元。主要用于植保病虫害防治、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等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省业务主管部门专项业务工作指导与调研等接待活动支出。比上年减少7.41%,主要原因是:强化了对公务接待的审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审批制度等有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持平,项目维持不变。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未安排该项目。

七、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植保站收入预算为47.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社保缴费等调整。部门支出预算为47.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08万元,比2016年减少-17.66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及社保缴费等调整。

八、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植保站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2017年植保站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植保站(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财政拨款预算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植保站为事业单位。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基金征收计划明细表

5. 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收入计划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表

8.财政代管资金专户核拨支出总表

9.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明细表

10.行政事业性专项支出预算明细表

11.发展建设性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2.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13.项目结余结转情况表

14.单位基本情况表

15.“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6.2017年植保绩效目标申报表

2017年市植保植检站部门预算公开.doc

植保病虫害防治、农业有害生物预警监控经费.xls

植保站2017批复表---A4提交人大.xls.xls


作者: 局财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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