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将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部署落实。2015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福建省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三明市深化精准扶贫2015-2018年行动计划》、《三明市贫困空壳村村财增收行动实施方案》、《三明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保险扶贫试点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文件,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同时,市委、市政府还召开了全市扶贫开发、脱贫攻坚精准施策、产业扶贫和搬迁扶贫、金融工作暨金融精准扶贫等各类会议,促进各项扶贫政策的落实。市农业局(农办)也先后召开了建档立卡“回头看”工作会、精准扶贫业务培训会、扶贫小额信贷培训会、扶贫开发工作座谈会等会议或培训会,加快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各项政策的落实。市农业局(农办)还印制了《三明市建档立卡贫困农户扶持政策宣传册》,分发给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助推扶贫政策的落实。
二是扎实开展“回头看”。按照应进则进、留有缓冲、尊重事实和严格公示的总体原则以及收入方面、财产方面等方面的认定标准,我市在原有基础上,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逐个重新调查审核,深入开展核实认定工作,确保全市贫困人口应进则进,努力实现不落下一个贫困人口。通过对全市原有的3.8万户10.75万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轮的“回头看”,至2015年底全市尚有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500户、55222人。通过扎实开展“回头看”,解决了扶贫对象精准的问题,确保扶贫政策执行的有地放矢。
三是全面实施挂钩帮扶制度。按照“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制度,我市全面开展党员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与贫困农户“点对点”“一对一”“多对一”等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全市有1.82万名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员、驻村任职干部与1.95万户贫困户结对帮扶,基本上做到了一户有一干部帮扶。通过结对帮扶,促进了扶贫政策的精准落实。
四是积极创新扶贫机制。根据脱贫攻坚实际,我市积极创新扶贫机制,在全省率先开展了保险扶贫试点,即对2015年底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及低保户开展农业保险、大病保险、小额意外伤害保险、贫困学生助学平安保险等扶贫保险,保费由市财政全额资助,帮助贫困户规避风险,提升贫困户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加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步伐。
五是加强部门配合协作。我市注重发挥各有关部门的职能和优势,按照各自职责,进一步推进脱贫攻坚政策的落实。如在教育扶贫方面,教育部门用好用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政策,形成了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中职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过程、全覆盖的精准资助体系。在健康扶贫方面,民政及医保部门将5.52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全额资助。
六是建立督查约谈机制。针对扶贫政策不够落实和资金拨付使用出现的问题,我市建立了督查约谈机制。市农业局(农办)2016年6月和2017年1月开展2次全市扶贫工作督查,并开展多次专项的项目检查。2016年10月下旬,市政府办专门致函给各县(市、区)长,通报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进度,并建立每周通报制度,对动工进度较慢、贫困户易地搬迁不够落实的有关县,由市政府领导约谈县政府分管领导,确保了扶贫政策和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作者: 季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