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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3-1 10:24:41   来源: 市绿办  浏览次数:4697  字号: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农业局: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福建省食安办相关文件和省中心闽绿[2014]4号精神,我局定于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完善获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地农贸市场、商超、批发市场上标称为三品一标的产品标志使用情况,完善获证产品包装标识规范。

二、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用标产品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认证证书,是否存在转让、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的行为,产品或包装上是否标注标志和发证机构名称,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不规范用标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查具体原因,并依法予以处理。

三、时间安排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组织三品一标管理部门、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监管部门,于即日起至320期间,组织开展本地区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并将《2014年度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见附件)321日前报送市局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市局将组织对部分县(市、区)三品一标标志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依法查处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根据通知要求,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开展标志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查明原因,保存证据,认真核实,依法予以处理或提交有关执法部门处理。

(二)做好宣传,注重引导

各地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集中开展三品一标标志使用宣传,强化获证单位依法用标意识,引导广大消费者和市场经营主体正确识别、选购三品一标标志农产品,为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消费营造良好氛围。

(三)及时总结,巩固成效

请各县(市、区)农业局通过此次检查活动,掌握本地区、本行业三品一标标志管理现状,系统梳理标志推广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科学对策,不断完善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监管机制。

附件: 2014年度三品一标标志使用专项检查统计表》

 

O一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作者: 陈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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