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联社、省农业厅《关于金融支持农业机械化的意见》精神,为切实解决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养大户购置农业机械的资金困难,永安市农机中心与农村信用联社联合下发了《关于农机具专项贷款的实施办法》,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提供农机具专项贷款及配套服务。
《实施办法》对农机具专项贷款对象、借款人基本条件、贷款专项用途、贷款方式、贷款流程、贷款期限以及贷款利率做了详细的规定。特别是针对农机购置补贴贷款人的信用情况制定优惠的贷款利率:一是符合“星级信用户”贷款条件的,按“星级信用户”贷款利率执行;二是采用保证、联保贷款方式的,按信用社标杆利率下浮30%执行;三是采用抵押、质押等其他贷款方式的,按信用社现行规定执行。
作者: 张琨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