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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惠农政策 » 正文

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将降

发布时间:2013-5-28 8:53:42   来源: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浏览次数:5172  字号:  【关闭窗口
 

5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电价。

通知规定,自20136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生猪、蔬菜生产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用电、农产品冷链物流的冷库用电价格实现与工业用电同价。

经测算,这项政策实施后,全国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电费支出将明显下降,每年预计减少5亿元。以黑龙江省某3万头规模的生猪养殖企业为例,每年可减少电费支出约10万元。这有利于缓解农产品生产流通企业成本上升压力,并促进农产品终端市场价格稳定。


作者: 詹兴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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