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稳定禽业生产,我省出台政策对加工收储活禽给予补助。
补助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在本省内、财务制度及进出库台帐完善的禽类加工企业、禽类养殖企业和商业连锁企业(含分支机构);凡2013年4月20起至6月20日期间,累计收购、加工省内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活禽(不含白羽肉鸡),总数在2万只以上的。
补助标准:按每只2元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以重量计价收购活禽的,按照每只鸡1.5公斤、每只鸭2公斤标准折算)。
作者: 杨远平
日前,为稳定禽业生产,我省出台政策对加工收储活禽给予补助。
补助条件:工商注册登记在本省内、财务制度及进出库台帐完善的禽类加工企业、禽类养殖企业和商业连锁企业(含分支机构);凡2013年4月20起至6月20日期间,累计收购、加工省内养殖企业、合作社、养殖大户活禽(不含白羽肉鸡),总数在2万只以上的。
补助标准:按每只2元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助(以重量计价收购活禽的,按照每只鸡1.5公斤、每只鸭2公斤标准折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