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商业化育种机制。鼓励扶持农业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开展农作物品种选育,鼓励育种科研人员参与企业科研工作,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
二是培育壮大种子企业。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种业,鼓励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优化资源配置,培育“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
三是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土地流转、与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等方式,建立相对集中、稳定的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重点建设杂交水稻和地方特色蔬菜制种基地。加强种子基地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种子基地的标准化水平。
四是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严格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管理,加强种子行政许可事后监督和日常执法,强化对种子基地和购销环节的管理,严厉打击套牌侵权、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
五是健全种子管理体系。健全种子管理机构,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品种管理、质量监督等职能。加强种子管理能力和种业服务能力建设,完善质量检测、品种试验、市场监管、信息服务、技术推广等支撑体系。
六是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采取培养和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种业队伍人才建设,培养一批业务精通、素质过硬的种业学术带头人、种子企业家和种子管理人员,为全市种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作者: 杨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