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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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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监督与投诉 |
受理单位: |
三明市农业局 |
咨询电话: |
0598-8222649 |
电子邮箱: |
[email protected] |
通信地址: |
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37栋农业大厦 |
邮政编码: |
365000 |
咨询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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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要不要基层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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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无名 提交时间:2014-2-27 20:4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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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挂畜牧兽医水产站)的人员为什么不能转行政。是不是乡镇没有这方面的职能,不用做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有职能就要有相应的权,做到权责相符。不能只叫人完成任务,而不给人相应的权力和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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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3-4 10:31:41 管理员回复:2014-2-27 20:46:19: |
此次编制改革是由市委编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分类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2014]21号文件内公益一类的相关规定和福建省事业单位指导目录第四(十二):“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管理。指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原七站八所整合后新组建的事业单位。如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农村经济服务中心、乡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乡镇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及水利站、畜牧兽医站”的规定,你站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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