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三明市承担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拟建设实施单位公示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7-30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福建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基地建设及旱地作物机械化生产试验示范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17〕30号)要求,经过县级初审上报,市财政局、市农机中心组织专家评审,拟定建宁县闽西北农机专业合作社为省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单位,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致电0598-8267461(市农机中心)、0598-8222994(三明市财政局农业科)。
三明市农业机械化管理中心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