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农民也领上了‘退休金’,真是托了党和政府的福了!”昨日,大田县屏山乡屏山村60岁的老农郭守乐从乡信用社领取了新农保的养老金,准备到市场里买肉,改善一下家里的伙食。
自去年12月份以来,大田县3.32万名60周岁以上的乡村老人,均按每月55元的标准领取了国家发放的基础养老金,至今已发放729.5万元。
去年底,国家正式推出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大田县成为福建省首批十个试点县之一,是我市惟一一个试点县。按照相关规定:凡具有大田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新农保筹资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新农保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1200元,以每100元为一个缴费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参保人员年满60周岁起,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生。据统计,目前大田全县符合新农保参保条件的有23.26万人。县里通过对24个建制村农村居民开展调查,发放调查问卷表4500份,从调查结果来看,80%以上的农民愿意参加新农保。
山区大田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较深,农村上了年纪的老人大多由子女赡养。如今,政府出力帮助养老,既减轻了农村家庭负担,也将逐步改变当地的生育、养老等观念。为了让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都参加新农保,这个县不但按规定对参保群众给予补贴,同时,加大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费、对计生对象增加补助的力度:重度残疾人、农村低保户和农村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每人每年县财政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50元;省财政对45-59周岁的生育二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增加补贴20元;县里对45-59周岁的生育二个女孩或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和计生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手术并发症人员加发补贴50元。
今后,每年大田县级财政需承担新农保资金653.7万元(市、县政府各承担50%)。其中承担个人缴费20%需补贴119.6万元,承担为各类缴费困难群体代缴费和计生对象补贴60万元,其余为承担基础养老金20%补贴。
为了让边远村庄、行动不便的老人能按时领到基础养老金,负责发放养老金的县农村信用社负责人表示:农信人将发挥敢于吃苦的“背包精神”,定期为这些特殊群体送款上门,确保养老金及时发放到每位老人手中。
作者: 张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