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农〔2012〕141号
三明市农业局关于印发《2012-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市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做好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特制定了《2012-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力争使我局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2012-2014年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三明市农业局
为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繁荣发展、和谐美好的文明城市,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实现协调发展、共同进步,进一步推进我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和机关全面建设,促进全市农业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三明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福建省文明单位考评体系》要求,特制定本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农业服务能力为重点,以“服务中心,服从大局,改革创新,保障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服务人民、为民惠民为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努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和文明程度,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坚持突出发展、注重运作、弘扬正气,全面提高各项工作水准,为建设海峡西岸繁荣带,“做大农业,做特农业”,推动全市农业又好又快发展,推进三明经济新一轮加速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化“文明单位”、“文明楼院”等主体活动,以载体创新、机制创新为切入点,按照“一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二强化(教育、管理),三到位(制度、措施、宣传),四落实(标准、活动、制度、效果)”的工作方针,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的开展创建工作,努力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2012--2014年是我市十二五经济建设的关键时期,我局创建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融入海西大局,在新的起点上,建设一个政治敏锐、勇于改革、团结协调、联系群众、廉洁务实、坚定不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班子,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公正、服务规范的农业队伍。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推动发展这一主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服务,努力使创建工作在服务大局中推进,在服务大局中深化,在服务大局中提高。
----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拓展功能。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牢固树立“人民唯大、人民唯重、人民唯先”的意识,切实帮助群众、业主解决困难和问题,积极为干部职工队伍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通过队伍的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完善机制。坚持从实际出发,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和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规范有序、运转灵活、保障有力、常抓不懈的创建文明单位工作运行机制。
----坚持与时俱进,注重探索创新。认真研究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和推广好的经验与做法,探索创建工作的新方法和新途径,不断改进手段、完善内容、丰富内涵、拓展外延。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形势任务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的学习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持续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落实创建目标,干部职工普遍遵守社会公德,爱护身边环境,具有文明礼仪、诚实守信、尊老爱幼、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良好素质。
(二)加强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通过经常化的法律宣传普及和党风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拒腐防变的能力。完善办事公开程序,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提高重大事项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视教育和监督,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警钟长鸣。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农业快速健康发展;帮扶企业做大做强,以带动周边地区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无重大决策失误,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意识强,工作效率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
(四)积极参与公益事业,营造良好创建氛围。积极参加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区和文明社区等建设活动,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春蕾计划”、“慰问助学”、为灾区捐款等公益活动,努力做好挂钩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在国庆、七一等重大节日,深入开展革命历史和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和改革开放教育。
(五)管理科学民主公正,构建和谐内部关系。党政领导重视创建工作,有创建规划,有具体措施,有专人负责,有经费投入,有目标考核;坚持和完善职工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落实政务公开等公开办事制度;领导班子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勤政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正确及时处理单位职工利益矛盾,人际关系和谐;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落实消防、保卫、保密工作,重视交通安全工作,经常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无重大责任事故。
(六)开展单位文化建设,形成浓厚学习风气。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开展读书学习活动,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培养干部职工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完善创新制度,增强单位创新活力;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岗位练兵、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无“黄赌毒”、邪教活动等丑恶现象。
(七)优化整洁内外环境,保证卫生环保达标。深入开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教育,落实节能、节材措施,建设节约型单位;加强单位的环境建设,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市环境建设,单位环境整洁优美、秩序井然;严格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制,确保单位环境无污染。
(八)提高业务管理水平,追求优质服务。本着追求优质服务的管理目标,将人民托付的责任铭记在心,从耐心、细致、热情的服务工作出发,脚踏实地,积极稳妥,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好工作。用诚信、细致、耐心、务实的工作行为来打开局面,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动来不辜负全市人民对我们的期望。积极倡导和实践:“转变作风从我做起,群众满意是我追求”。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努力使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创建工作水平。对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管理办法》和《考评体系》,对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重点任务、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各职能部门要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基础上加强沟通,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到既分工负责,又协调一致,共同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二)开展主题活动。利用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我们的传统节日,突出节日内涵,组织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因地制宜开展富有传统特色的文化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认知传统、继承传统、弘扬传统,在节日活动中凝聚民族精神,激发民族情感。
(三)加强文明单位规范化管理。根据市里的部署,广泛开展好“文明单位”、 “文明楼院”、“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在我局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把活动深入到生活、管理、服务等各个方面,在局内形成处处讲文明、人人争先进的良好风尚。
(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为创建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有关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推进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养锻炼,通过压担子、提要求,在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加强人员轮岗,有意识地把有能力、有潜力、有发展的人才放到一线岗位去锻炼;有计划地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培训和继续教育,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人员的实际情况,安排不同的学习内容,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认真考核,从机制上保证培训工作持之以恒;严格管理队伍,完善人员内部管理的机制和手段,进行定期考核,形成文明、高效、严谨、有序的工作氛围。
(五)加强日常管理。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水平,我局将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单位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指定专(兼)职办事人员,确保组织领导、人员机构、管理协调、资金投入、检查监督和奖惩激励“六到位”。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主动听取、收集群众意见,对存在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建立、健全创建档案,夯实创建基础,确保我局文明单位的创建水平有一个整体提升。
主题词:文明创建 工作规划 通知
抄送:市文明办,区文明办。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2年5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