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接群众举报,赖坊镇姚家、南山村有养殖户违法养殖牛蛙,镇领导组织武装部、国土所、畜牧站工作人员对牛蛙非法养殖点开展联合行动。
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养殖牛蛙的通告》(清政文〔2018〕16号)的精神,当即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定其在4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养殖牛蛙点,恢复耕地原状。
作者: 陈小海
4月19日,接群众举报,赖坊镇姚家、南山村有养殖户违法养殖牛蛙,镇领导组织武装部、国土所、畜牧站工作人员对牛蛙非法养殖点开展联合行动。
根据《清流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养殖牛蛙的通告》(清政文〔2018〕16号)的精神,当即对当事人下达了《责令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定其在4月30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养殖牛蛙点,恢复耕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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