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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丰收计划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4-23 9:17:36   来源: 市农广校  浏览次数:4974  字号:  【关闭窗口

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科(站):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丰收计划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闽农综明传〔2018〕91号)文件要求,按照《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一次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工作将于明年开展,其中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是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三明市拟推荐1个项目,现就做好全市农业系统农牧业丰收计划项目的推荐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项目由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科(站)负责筛选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近年来主推的主导产业、重要品种、关键技术,以及推广实效等情况,认真组织筛选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确保推荐的项目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推荐名额。各县(市、区)农业局、局属有关科(站)可各推荐1个项目。

三、推荐时间。请各地各单位于4月25日前上报推荐函,并先行报送项目简介,项目简介包括项目计划达到的主要技术指标、经济指标及预期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以及获得的奖项等,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我局将根据项目简介情况,从各地各单位报送的项目中筛选一个项目,以正式推荐函形式向省上推荐。正式推荐的项目,请各地各单位于5月2日前,按照闽农综明传〔2018〕91号文件要求报送材料,包括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合同书(一式2份),推荐函和合同书等,电子版同时发送。

 四、其它事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合同书》,请登录邮箱[email protected]下载,密码654123。

 五、联系方式。通讯地址:三明市农业局农科教办;邮政编码:365000;联系人:范亦新;联系电话:0598-822538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丰收计划项目推

  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三明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4月20日

 

 

 

 

闽农综明传〔2018〕91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农牧业

丰收计划项目推荐立项工作的通知

 

有关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厅有关处室、单位:

按照《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和《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每三年一次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工作将于明年开展,其中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是奖励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为进一步调动广大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县乡农技员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提供科技支撑,现就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农牧业丰收计划项目的推荐立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筛选。地方项目由设区市(不含厦门,下同)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负责筛选报送,厅属单位项目由本单位筛选报送。各地各单位要根据近年来主推的主导产业、重要品种、关键技术,以及推广实效等情况,认真组织筛选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农业技术推广项目,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进行推荐,确保推荐的项目具有较强竞争力。

二、推荐名额。各设区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可各推荐1个项目;厅属事业单位,除种植业总站、畜牧总站可推荐2个项目外,其余均可推荐1个项目。

三、推荐时间。各地各单位于5月7日前向省农业厅科教处报送正式推荐函(一式2份),并附上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合同书(一式2份),推荐函和合同书电子版需同时发送。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

四、项目立项。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项目,在进行审核初选的基础上,给予正式立项,并下发立项通知。明年将从这批立项的项目中择优推荐参评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的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

五、其它事项。《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合同书》,请登录邮箱[email protected]下载,密码654123。

六、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厅科教处;邮政编码:350003;联系人:胡畅生;联系电话:0591-87278251;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作者: 范亦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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