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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造福工程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11-2 16:46:27   来源: 政策法规科  浏览次数:2513  字号:  【关闭窗口
 

12017年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目标任务是什么?

2017年全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任务10万人(其中:国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448人,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369),全省建设20户以上各类规模集中安置区100个以上,努力改善搬迁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2、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对象有哪些?

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和灾后重建对象为:一是居住在条件恶劣偏远自然村农户;二是居住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受地质灾害威胁农户;三是居住在江河源头、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区需搬迁农户;四是因遭受自然灾害房屋倒塌和损毁农户,经民政部门认定需要重建的农户;五是农村中居住在危旧房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以及需要安置的五保户。以上补助对象不得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复。  

3、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操作程序是什么?

1)农户申请。符合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由农户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户口薄、计生户、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2)集体评议。村委会召开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并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填写《福建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审批表》,并上报乡(镇)政府。

3)审核审批。乡(镇)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入户审核,审核符合条件的,经乡(镇)政府研究并审批确定后,报县(市、区)农业局(扶贫办)备案,审批结果要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收入情况、搬迁或重建原因等。

4)竣工验收。搬迁安置完成后,按《福建省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补助对象的名单、实际补助资金等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以上3次公示每次公示时间须不少于7天,并要留下数码照片等资料以备检查。

4、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具体补助标准是什么?

1)偏远自然村、地灾隐患点、生态保护区搬迁以及因灾倒房重建农户的补助标准。搬迁、重建的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每人分别享受不低于25000元和10000元搬迁建房补助;搬迁、重建的非贫困户,每人享受3000元补助。

2)农村中居住在危旧房需要搬迁重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的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重建,分别享受国定、省定搬迁补助标准,即每人不低于25000元和10000元搬迁建房补助。低保标准低于省定扶贫标准的低保户搬迁重建,享受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补助政策,即每人10000元补助;高于省定扶贫标准的低保户搬迁重建,享受每人3000元补助。

3)五保户安置的补助标准。属于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按国定贫困人口搬迁补助标准给予相应补助;不属于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五保户,按每户1.5万元补助。

5、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对住房面积有何要求?

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经济实用和“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格控制建筑面积。坚持一户一宅原则,国定建档立卡贫困搬迁人口住房建设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其他同步搬迁群众户均宅基地面积原则上控制在80110平方米左右。

6、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省级扶持政策有哪些?

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2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2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100户以上安置区,在补助150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10户增加补助10万元。

7、县(市、区)建设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申报表;(2)县级国土部门出具的土地审批手续;(3)经建设规划部门审核同意的建设规划;(4)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概算及资金筹措计划;(5)县级造福工程搬迁安置计划或方案;(6)拟安置在安置区内的造福工程搬迁农户名单;(7)反映安置区现状照片或影像资料。

8、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选址要求是什么?

县级(市、区)政府应当强化对集中安置区规划。安置区选址要尽可能确定在集镇所在地、工业集中区周边和中心村附近,做到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整村搬迁、集中安置原则,统筹安置各类搬迁对象。县级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户搬迁建房指导力度,着力提高农房抗震能力。

9、如何做好造福工程补助资金管理?

造福工程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禁止用于一般性业务费和“三公”经费等与造福工程扶贫搬迁无关的其它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扩大搬迁农户补助对象并纳入造福工程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否则将按“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任何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造福工程补助资金。


作者: 政策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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