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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知识问答

发布时间:2017-9-29 15:15:09   来源: 市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2919  字号:  【关闭窗口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何时正式实施?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于201011日起正式施行。

2.农民申请仲裁时是否收费?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不向农民收取费用。

3.农民申请仲裁,应向何处递交申请?

答:应当向本县(市、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4.农民申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几年?

答:农民申请土地仲裁的时效期间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5.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的条件?

答: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6.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哪些解决途径?

答:《仲裁法 》明确了运用调解、仲裁双渠道化解纠纷的原则。一旦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 、乡镇 )人民政府等调解。当事人和解、调解不成或者不愿和解、调解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7.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受理范围包括哪些?

答:六种纠纷可申请调解和仲裁。 一是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是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是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是 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五是因侵害农村 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六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8.农民申请仲裁有哪些情形不属于仲裁庭受理范围?

答:一是不符合申请条件;二是人民法院已受理该纠纷;三是法律规定该纠纷应当由其他机构处理;四是对该纠纷已有生效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行政处理决定等。

9.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仲裁申请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几天内,将受理通知书等文件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

答:5个工作日。

10.仲裁庭有几名仲裁员组成?

答: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首席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其他二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各自选定;当事人不能选定的,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1.农民不服仲裁裁决的,是否可以起诉?

答:农民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2.仲裁庭在何种情况下可以先行裁定?

答: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纠纷,经当事人申请,仲裁庭可以先行裁定维持现状、恢复农业生产以及停止取土、占地等行为。

13.仲裁裁决何时发生法律效力?

答:如果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没有因不服仲裁裁决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该仲裁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在裁决书确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

14.从受理仲裁申请到结束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答:60日。

15.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员组成?

答: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代表、有关人民团体代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兼任组成,其中农民代表和法律、经济等相关专业人员不得少于组成人员的二分之一 。

16.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履行哪些职责?

答:一是聘任、解聘仲裁员;二是受理仲裁申请;三是监督仲裁活动。

17.仲裁员聘任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满五年;从事法律工作或者人民调解工作满五年 ;在当地威信较高,熟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以及国家政策的居民。

18.出现哪些情况,仲裁员必须回避?

答: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二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是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四是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请客送礼的。当事人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其回避。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首次开庭前提出。回避事由在首次开庭后知道的,可以在最后一次开庭终结前提出。

 


作者: 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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