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对省级以上财政各类专项结余资金、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达的未明确具体项目的资金、有项目实施要求的专项资金(在兼顾政策目标完成任务清单的基础上开展归并整合)、财政预算安排的扶贫资金等财政扶贫资金进行整合,专项用于扶贫开发支出,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财政扶贫整合资金以资金投入控制项目规模,按项目管理资金,并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同时,明确由县扶贫办、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对扶贫专项资金实行跟踪管理。截至2016年底,全县整合财政扶贫资金3977.53万元。
作者: 许燕萍 刘雪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