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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目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1-11-18 15:53:37   来源: 市局办公室  浏览次数:2161  字号:  【关闭窗口

1、每位干部职工都应自觉遵守国家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本局制定的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2、工作目标责任制:每年一月份各科站应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局里的总体工作安排,向局提出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应包括年度业务工作主要任务、人员分工、完成任务的措施打算以及自身建设等计划为内容。

3、工作季报制度

1)汇报内容:汇报内容以目标责任落实情况为基础,以开展的主要工作为重点,用详实的数据和事例材料反映本科站本季度开展业务工作的主要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包括全年计划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工作要点要明确具体工作内容、采取的措施,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工作中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提出下一季度工作重点。信息报送工作情况单列一条写入汇报内容。

2)汇报办法:各科站在每季度第一个星期前5个工作日内将季报书面打印2份交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局办公室指定的电子邮箱。局办公室及时将各科站提供的材料进行汇总,提交给局领导。

3)局领导可根据需要召集有关科站负责人召开汇报季度工作情况,对科站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点评。

4)季报所指汇报内容主要指本科站工作开展情况,不代替半年、年度总结;因工作需要有关科站临时提供材料的,各科站要按局办公室通知要求及时提交。

4、半年、年终汇报制度:各科站在半年(615前)和年终(1215前)应对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向局党组作出书面汇报。

5、督查考核:局办公室对各科站完成目标责任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年局将结合干部职工年度工作考核,对各科站完成目标责任情况、负责人以及每位干部职工进行测评考核,奖励先进。

6、各科站应建立工作人员目标管理责任制度。


作者: 网站管理员